台大法律學院九十二學年度第二學期
票據法課程大綱
王文宇老師
財經法課程及內容允宜與時俱進,從金融法制之趨勢發展來看,以書面為交易基礎之票據法其角色已逐漸式微,取而代之的是各種新型交易與支付工具。有鑑於此,本課程除探討票據法之基本概念外,並說明其他有關支付工具(payment system)之法律原則(本院之課程改革亦循此方向)。此外,財經法研習者往往背景知識不足,因此本課程擬一併說明金融法之基本概念,例如貨幣或銀行存款之性質等。為兼顧國考之現實需求,本課程三分之二時間將用於講授票據法。本課程涵誘岌傢D與進度如下:
一、 前言,貨幣與銀行存款之概念,支付制度之介紹
二、 有價證券之基本理論
三、 票據法總論,票據之意義、性質與法律關係
四、 匯票簡介,發票及款式、承兌與參加承兌、保證
五、 到期日、付款與參加付款、追索權、複本與謄本
六、 本票簡介、款式、準用規定、本票之強制執行
七、 支票簡介、發票及款式、背書、付款(含保付支票等)
八、 電子資金移轉系統與基本交易架構
九、 國際商務支付(如信用狀)
十、 信用卡、電子現金與電子支票相關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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